新欧盟化妆品法规规定,所有化妆品产品在欧盟上市前均需通过化妆产品通报(CPNP,Cosmetic Products NotificationPortal),方能在欧盟市场销售,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以加强市场监管。
新欧盟化妆品法规简化了欧洲经济区对化妆品的要求,使其成为单一法律,消除了可能在成员国执法过程中产生分歧的内容。
CPNP化妆品通报只需递交给由中央委员会和COLIPA(欧洲化妆品协会)联合开发的数据库,而不是现在的各个成员国。
不过,企业需要自行通报并保存相关文件,而不是由行业协会代管。
化妆品出口欧盟-CE认证 CPNP注册 CPSR报告
中国化妆品生产及销售大国,每年出口销往各国的化妆品数量占比很大,中国化妆品出口欧盟各国办理认证项目是各大化妆品公司要关注的问题。
欧盟针对化妆品的重要法规及要求介绍如下:
化妆品分类:1.清洁类化妆品:洗面奶、卸妆水(乳)、清洁霜(蜜)、面膜、花露水、痱子粉、爽身粉、浴液、洗发液、洗发膏、剃须膏、洗甲液、唇部卸妆液等。
2.护理类化妆品:护肤膏霜、乳液、化妆水、护发素、发乳、发油/发蜡、焗油膏、护甲水(霜)、指甲硬化剂、润唇膏等。
3.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粉饼、胭脂、眼影、眼线笔(液)、眉笔、香水、古龙水、定型摩丝/发胶、染发剂、烫发剂、睫毛液(膏)、剂、脱毛剂、指甲油、唇膏、唇彩、唇线笔等。
欧盟化妆品新法规由10章40个条款以及10个附录组成。
正文各章节、条款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责任人和经销商的义务责任、安令评估的要求、产品信息文件的要求、产品通报的基本要求、禁限用物质的要求、CMR物质的要求;纳米材料的要求等。
附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化妆品安全性报告、禁限用物质表、允许使用的着色剂表、允许使用的防腐剂表、允许使用的防晒剂表等。
新法规要求化妆品生产应符合良好生产规范。
2011年4月21日,欧盟公报上发布公告,ISO22716:2007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正式成为欧盟化妆品法规的GMP协调标准。
ISO 22716是化组织于2007年11月制定发布的针对化妆品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该标准是为化妆品产品制造企业的生产、管控、储存、出货等管理提供良好生产规范的指南。
虽然符合ISO22716并非强制性,但统一标准为企业提供了简便的选择,良好生产规范符合统一标准ISO22716也即符合此新法规GMP的要求,目前已有部分欧盟成员国将其转换为标准。
化妆品常规检测项目:1.微生物相关测试2.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等3.微生物限度测试、微生物灭杀效果测定,微生物污染鉴定、微生物存活试验、微生物通透性测试等 4.重金属污染测试铅、砷、总铬等。
欧委会网站7月11日消息,欧盟拥有众多世界化妆品品牌,化妆品产业是欧盟重要产业,拥有4000多家生产企业,直接或间接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50万个。
2009年欧盟制订新化妆品法规,2013年7月11日生效,过渡期用以帮助产业适应新规。
7月11日后,欧盟市场销售的欧盟生产和从第三国进口的化妆品均须符合新规。
化妆品新规进一步提升了安全标准,并向消费者提供更充分的信息。
新规主要变化包括以下方面:
1.是加强了化妆品安全标准。
生产者在将产品投入市场之前需要满足产品安全报告规定的要求。
2.是引入“责任人”的概念。
化妆品上市前必须指定欧盟法人或自然人作为责任人。
责任人须保存产品信息文档,包括产品的安全评估信息,在市场监督机构检查时能提供相关信息,并不断更新信息。
3.是欧盟市场所有化妆品的统一通报制度。
生产者只需将产品向欧盟化妆品通报数据库(Cosmetic Products Notification Portal,CPNP)通报一次。
出现事故时,国家毒害管理中的工作人员能在几秒之内从数据库中存储的信息中看到该成品的成分,主管机构也能容易地获取欧盟市场上所有化妆品的信息,以实施市场监管。
4.是引入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责任人有义务向国家主管机构通报严重不良反应情况,主管机构也将收集来自使用者和健康专家的信息,并有义务与欧盟其他成员国共享以上信息。
5.是化妆品中纳米材料使用新规则。
着色剂、防腐剂、紫外线过滤剂,包括纳米材料,必须获得明确授权后才能使用。
对没有限制的纳米材料,如欧委会有疑虑,则需在欧盟层面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
纳米材料必须在成分列表中标示!!!
欧盟新化妆产品服务: 化妆产品通报(CPNP注册)
Cosmetic Products Notification Portal (CPNP) is a online notification system created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 on cosmetic products. When a product has been notified in the CPNP there is no need for any further notification at national level in the European Union.
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 (Article 13) requires that the responsible persons and, under certain circumstances, the distributors of cosmetic products submit through the CPNP some information about the products they place or make available on the European market.
欧盟在2009年11月30日发布, 由2013年7月11日起, 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取替化妆品指令76/768/EEC。
新欧盟化妆品法规规定,所有化妆品产品在欧盟上市前均需通过化妆产品通报(CPNP,Cosmetic Products NotificationPortal),方能在欧盟市场销售,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以加强市场监管。
新欧盟化妆品法规简化了欧洲经济区对化妆品的要求,使其成为单一法律,消除了可能在成员国执法过程中产生分歧的内容。
CPNP化妆品通报只需递交给由中央委员会和COLIPA(欧洲化妆品协会)联合开发的数据库,而不是现在的各个成员国。
不过,企业需要自行通报并保存相关文件,而不是由行业协会代管。
重点事项!!!
· 根据法规(EC)No 1223/2009第13条, 有关化妆产品的资料均需要于CPNP通报系统通报
· 由2013年7月11日开始, 化妆产品均需强制通过CPNP通报
· 此规定亦适用于在化妆品指令76/768/EEC下于单一会员国被通报过的产品
· 成功通报并不等同于有关产品可满足所有其他(EC)No 1223/2009法规的要求
· 产品应由负责人并在特定情况下由有关分销商通报
· 该负责人或分销商需及时提供所需的更新资料
· 负责人可将产品通报委派给其他相关单位, 例如其制造商, 顾问或认可检测机构
· 需要注册才能进行CPNP通报
* 一些已输入资料将会以电子方式提供予所有有关机构, 仅用于市场监测,市场分析,评估和消费者信息。
此外,输入资料亦会以电子方式提供予毒物控制中心或同类型机构用作医疗用途
CPNP通报信息是不对外公开的,此数据提供主管当局和毒害管理中心或相关机构,仅用于市场监测、市场分析、评估和消费者信息。
出现事故时,国家毒害管理中的工作人员能在几秒之内从数据库中存储的信息中看到该成品的成分,主管机构也能容易地获取欧盟市场上所有化妆品的信息,以实施市场监管。
哪些产品需要做CPNP,我的产品是属于欧盟化妆品范畴吗?
欧盟化妆品定义:是以涂抹、喷洒或其它类似方法,用于人体外部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和外阴部)或牙齿及口腔粘膜的物质(substance)或混合物(mixture),以达到清洁、清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的产品,完全出于治疗或疾病防护的产品除外。
粘膜的定义:指眼睛、嘴唇、口腔或外生殖器官的附近部位,但不包括短暂接触皮肤的化妆品。
停留类产品(Leave-on): 是化妆品将在皮肤、头发或粘膜上停留一段时间。
冲洗类产品(Rinse-off): 是指化妆品接触到皮肤、头发或粘膜后将被迅速冲洗掉。
CPNP注册,需要有欧盟责任人才可以申请,通常也就是要有欧盟客户才可以申请,或者自己在欧盟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或是欧盟认识的个人也可以,就是责任人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个人